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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關于成績管理的補充規定

日期:2014年11月29日 00:00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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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範學生課程成績管理工作,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在《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生課程成績管理辦法》(湘一師教字[2008]16号)的基礎上做如下補充規定:

一、關于成績變更的補充規定

确因考試試卷或平時成績登記冊記分、合分、登分錯誤,或者在教務管理院統中漏登、錯登成績等原因導緻的成績問題,責任教師須提供試卷、平時成績登記冊等原始材料及複印件,經審核批準後方可提交成績變更申請。

1、變更時間

(1)期末考試(含期末進行的第二次補考)成績變更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後的第一、二周。

(2)第一次補考、畢業前補考及結業換證考試成績變更時間為考試後的第三周。

2、審批程序

(1)任課教師提供相關原始材料及複印件,并填寫《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生成績變更審批表》(見附件1)。

(2)教研室主任、院(部)教學負責人審核原始材料和複印件,并在複印件及審批表上簽署意見。

(3)所有材料需由責任教師本人或院(部)教務幹事交教務處審核。教務處不受理學生報送材料。

(4)經教務處審核同意後,由教務處考試中心在教務管理院統和紙質成績檔案中修改成績,院(部)及學籍管理科應及時對保存的成績檔案進行變更。

3、成績變更情況通報

教務處考試中心定期通報各院(部)成績變更情況。

二、關于期末考試成績的補充規定

1、院(部)将各個班級各門課程的成績單,以入學年份從前到後順序分專業進行彙總,并附上目錄裝訂成冊(裝訂封面見附件2)。整理後的成績冊,院(部)、教務處考試中心和學籍管理科各存一份。

2、課程承擔院(部)需做好各門課程(按專業)的成績分析,填寫《 學年第 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分析彙總表》,由院(部)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3、公共選修課和模塊選修課由任課老師錄入教務網絡管理院統,并以“分課程按上課班級查看成績”方式(“原始成績”,“格式二”)查詢并打印期末成績登記表。課程承擔院(部)将公共選修課和模塊選修課的平時成績登記冊及期末成績登記表整理後交教務處考試中心存檔。

3、公共選修課和模塊選修課由任課老

三、關于學籍異動學生成績管理的有關規定

1、留(降)級學生成績管理

(1)院(部)在學校下發留(降)級學生處理文件後二周内完成留(降)級處理學生的成績認定工作,并為其制定後續各學期的課程修讀計劃。

(2)院(部)應對留(降)級學生留(降)級前一個學年(以下簡稱“前一學年”)的課程成績予以認定。除已合格的公共課成績外,前一個學年的其他課程成績均為無效成績,應及時在教務管理院統中删除。

(3)留(降)級學生前一個學年之前的不合格課程均須參加補考。

(4)院(部)填寫《 學年第 學期留(降)級學生成績認定表》(見附件3),并報教務處審批處理。

(5)院(部)和教務處考試中心應根據審批結果及時對留(降)級學生的成績進行維護。

2、轉學(轉專業)學生成績管理

(1)院(部)在學生報到後二周内完成成績認定工作,并為其制定後續各學期的課程修讀計劃。

(2)院(部)填寫《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轉學(轉專業)學生學業成績認定表》(見附件4),并報教務處審批。

3、“專升本”學生成績管理

(1)根據《關于“專升本”學生課程學習有關問題通知》規定,院(部)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學生課程免修免考認定工作,并為其制定後續各學期的課程修讀計劃。

(2)院(部)提交《關于 級“專升本”學生部分課程免考免修的報告》(見附件5),報教務處教研科審定,院(部)、教研科和考試中心各存一份。

(3)經同意免修免考的課程,其成績由院(部)教務幹事根據學生課程修讀計劃,按原修讀成績錄入教務管理院統。

(4)“專升本”學生畢業時,需為其打印本科階段的《學生成績檔案表》。

4、參軍退伍學生成績管理

(1)對于學生入伍學期所修讀的課程,如不能參加正常考試,則課程成績由任課教師按學生平時成績予以認定并錄入成績庫。

(2)學生退伍複學後,由教務處重新編班,原則上按所在班級的人才培養方案修讀其後續課程。

(3)學生退伍複學後,考試中心應及時在教務管理院統對其成績進行審核和維護。

四、關于畢業學生成績檔案表管理的補充規定

畢業生成績審查工作結束後,院(部)以班為單位打印畢業生成績檔案表,同時加蓋院(部)及教務處公章。院(部)應附上相應的目錄,裝訂成冊并保存(裝訂封面見附件6)。教務處将定期進行檢查。

對于結業轉畢業的學生,院(部)應将成績檔案添加在該學生原所在班級的成績檔案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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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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