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理教師是學生進行各類物理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确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傷害。
2、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師未強調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承擔;如果學生違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承擔。
3、學生在進行電學方面實驗時,能用安全電壓(36V)代替的盡量用安全電壓,不能替代時必須向學生說明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4、學生在進行帶電實驗時,尤其是使用220V電壓進行實驗時,一旦出現觸電、斷路、短路的情況,教師應采取正确的搶救方法和檢查程序,防止意外事故或連鎖事故的發生。
5、實驗課結束之前,教師應關好總電源,囑咐學生關好窗戶,最後由教師鎖好大門确保實驗室的安全。